4月17日,宁波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张俊俊先生、二级经理郑毅先生的《辞职函》。因工作调整原因,张俊俊先生、郑毅先生辞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俊俊先生和郑毅先生的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经营工作正常运作。
此前,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沈琦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洪瑜女士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该议案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决议通过后,沈琦女士将同时担任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