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省份位于中南地区、中部地区和中北地区。
在《2021-2030 年国家电力发展计划》修订草案中,该草案着眼于 2050 年,目前正在征求公众反馈,该部已在五个地方确定了八个潜在地点。
在宁顺省,拟建地点为 Vinh Truong 村(顺南区福定公社)、Thai An 村(宁海区荣海公社)和 Bai Cha La(顺北区 Cong Hai 公社 Binh Tien 村)。
在广义省,拟议的地点是 Gia Hoa 村(Duc Thang 公社)和 Van Ban 村(Duc Chanh 公社)。
其他地点包括Lo Dieu 村(平定省Hoai Nhon 区Hoai My 公社)、Phu Hai 村(富安省Song Cau 区Xuan Phuong 公社)和Son Tinh 村(河静省Ky Anh 区Ky Xu 公社)。
每个核电站都有潜力开发约4-6吉瓦的核电容量。
该部表示,可考虑在三个重点区域建设核电站,其中中南地区潜在装机容量为 25-30 吉瓦,中部地区潜在装机容量约为 10 吉瓦,中北地区潜在装机容量约为 4-5 吉瓦。
目前,只有福定县和永海县公开宣布了核电站的选址规划。其他潜在选址正在考虑中,以建设四座大型核反应堆。
上海油压工作室然而,由于尚未宣布正式规划,这些地点将需要重新评估,以应对该地区可能发生的社会经济变化。
上海油压工作室关于小型模块化反应堆(SMR)的建设,该部强调,选址是将SMR整合到区域能源系统的关键一步。这一过程对建设成本、环境健康、安全和其他运营方面有重大影响。
此外,目前世界各地正在以不同阶段开发多种SMR设计。
目前越南尚无关于小型核电站选址要求的法律规定。由于没有针对小型核电站选址的具体指导方针,该过程必须符合现有的大型核电站法规。
上海油压工作室2024年11月25日,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同意重启宁顺核电项目并继续研究越南核电计划。
宁顺核电一期和二期项目此前已由设计顾问完成可行性研究,但尚未获得批准。因此,已起草提案,将这些项目纳入政府的核电发展政策方案。
大型核电站和小型核电站都必须考虑关键的安全问题、区域地质条件和核废料处理要求。因此,该计划仅考虑总理关于核电发展规划的第 906 号决定中概述的已批准的潜在场址。
在核电站建设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指定越南电力公司(EVN)为宁顺核电站1号投资方,指定越南国家能源公司(PVN)为宁顺核电站2号投资方。
总理还设定了目标期限,即于 2030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宁顺核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