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明确了氢的能源属性,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氢能清洁低碳特点,推动交通、工业等用能终端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同时,明确氢能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方向,是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增长点。
《规划》提出了氢能产业发展基本原则:一是创新引领,自立自强。积极推动技术、产品、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集中突破氢能产业技术瓶颈,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二是安全为先,清洁低碳。强化氢能全产业链重大风险的预防和管控;构建清洁化、低碳化、低成本的多元制氢体系,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严格控制化石能源制氢。三是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氢能利用的商业化路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产业规范发展。四是稳慎应用,示范先行。统筹考虑氢能供应能力、产业基础、市场空间和技术创新水平,积极有序开展氢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示范,避免一些地方盲目布局、一拥而上。
《规划》提出了氢能产业发展各阶段目标:到2025年,基本掌握核心技术和制造工艺,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年,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00-200万吨/年。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清洁能源制氢及供应体系,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实现。到2035年,形成氢能多元应用生态,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明显提升。
《规划》部署了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是系统构建氢能产业创新体系。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打造产业创新支撑平台,持续提升核心技术能力,推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二是统筹建设氢能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布局制氢设施,稳步构建储运体系和加氢网络。三是有序推进氢能多元化应用,包括交通、工业等领域,探索形成商业化发展路径。四是建立健全氢能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完善氢能产业标准,加强全链条安全监管。
《规划》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氢能产业发展部际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氢能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氢能产业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强化政策引导和支持,通过采取试点示范、宣传引导、督导评估等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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