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欧盟委员会与其他国际竞争管理机构对11家航空货运公司(包括加拿大航空、法荷航空、英国航空、国泰航空、卢森堡货运航空、日本航空、智利国家航空、马提尼克航空、法国国家航空、新加坡航空和澳洲航空)处以高额罚款,原因是这些公司在燃油和安全附加费方面违反了全球竞争法。欧盟委员会的决定目前正在欧盟法院上诉,但由于国泰航空是此案的最后一名被告,和解的达成意味着这一法律程序最终结束。双方同意对和解细节及金额保密。
上海油压工作室德国铁路负责人力资源和法律事务的董事会成员马丁·塞勒(Martin Seiler)表示:“过去几年中,我们的竞争诉讼专家已达成超过65项和解,并追回近7亿欧元的赔偿金。我很高兴这一长期法律程序现已圆满结束。”
自2013年起,DB Barnsdale代表德铁信可(DB Schenker)及其他货运代理和托运人(已将索赔权转让给DB Barnsdale)向科隆地区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在与国泰航空达成协议之前,DB Barnsdale已与其他涉事航空公司达成庭外和解。据DB Barnsdale称,预计德国法院不会在近期对此案作出最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