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纳塔克邦电力监管委员会(KERC)近日发布了《消费者申诉处理论坛和监察员(第三修正案)条例草案》(2025),旨在进一步优化卡纳塔克邦电力消费者的申诉处理流程。该条例草案基于《2003年电力法》第181条及第42条第(5)、(6)和(7)款,对现有的《消费者申诉处理论坛和监察员(KERC)条例》(2004)进行了修订。
上海油压工作室为了提升消费者投诉处理的效率和便捷性,KERC已收到电力配送公司(ESCOM)的提案,请求批准在每个配电许可证持有人的公司办公室级别设立额外的消费者投诉处理论坛(CGRF)。目前,每个税收区已设有CGRF,而拟议的修正案将为消费者提供在公司级别升级投诉的渠道。若地区级CGRF在60天内未能解决投诉,消费者可将问题上报至公司级CGRF,后者需在30天内作出处理。此外,条例草案还提议创建一个数字界面,以简化投诉升级流程。
公司级CGRF将由四名成员组成,包括至少一名总工程师级别的主席和成员、一名代表“产消者”(即同时使用同一供电点进行消费和发电的消费者)的成员,以及一名由KERC提名的电力、消费者事务或法律专家。修订草案还对委员任期和薪酬进行了调整,非官方委员和代表产消者委员的任期为三年,并将获得由KERC确定的酬金、会费、差旅津贴等福利。
在申诉解决程序方面,消费者可在申诉应得到解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投诉,如有充分理由,论坛可宽恕延迟提出投诉的情况。授予消费者的救济将符合KERC 2022年《与电力供应和性能标准(SoP)条例》中的消费者权利。对地区或公司级CGRF决定不满的投诉人,可在收到命令后30天内向监察员提出上诉。